关于2012年以来各地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情况的通报
关于2012年以来各地爆破工程技术人员
考核情况的通报
公治明发〔2013〕79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厅、局治安总队(局),上海市公安局消防局:
2012年5月以来,各地按照我局“从严把关、从严要求、严格培训、严格考核”的总要求,科学安排,统筹兼顾,积极组织开展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工作,为两个标准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据统计,全年28个省、区、市共举办了126期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班,组织完成了56次考核,共有27174人参加考核,17093人通过考核并取得安全作业证。其中,报考初级18656人,通过12718人,通过率68.2%;报考中级5073人,通过2743人,通过率54.1%;报考高级3445人,通过1632人,通过率47.4%。截至目前,全国共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4.7万余人,其中初级3.1万人、中级1.1万人、高级5209人。从资格审查情况看,北京、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湖北、广东等地审查把关严格,考核发现伪造、变造职称证书、学历证书的情况较少;从培训组织情况看,内蒙古、辽宁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南、广西、重庆、陕西等地规范管理,教学秩序井然,学习氛围浓厚,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;从考核组织情况看,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海南、重庆、四川、甘肃、新疆等地强化考务管理,考场秩序良好。
总的看,各地高度重视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工作,严格资格审查,规范培训组织,强化考务管理,考核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,为提升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水平,促进爆破行业技术进步,推动爆破作业单位清理整顿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。但是,少数地方培训质量不高、收费不规范,考核审查把关不严,少数考核专家不按要求履责、考核不公正等问题在行业内部反映强烈,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和考核专家组形象。为进一步规范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工作,着力强化监督制约机制,切实改进工作作风,特规定如下:
一、规范培训管理。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应当严格坚持自愿自主参加的原则,由省级公安机关委托专业培训机构或行业协会组织,公安机关不得直接组织举办。省级公安机关要强化培训管理,督促培训单位合理收取培训费用,开具正规发票,并在每期培训班公开收支账目。
二、严肃考核纪律。省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严密考核组织工作,协调组织和督促考核专家严格执行考核规定要求。严禁公安机关民警及工作人员插手、干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,影响考核公平、公正;严禁考核专家收受财物,在考核中为相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。
三、严格责任追究。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,一律诫勉谈话,并视情采取停止执行职务、调离岗位、免职等组织措施;情节严重的,提请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考核专家违反上述规定的,一律通报批评,暂停参加考核工作半年以上;情节严重的,取消考核专家资格,通报原单位严肃处理。
接此通报后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公安部三局
2013年3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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